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基础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等岗位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岗位名称与职数 1.基础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正科级),1名; 2.人事处副处长(兼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正科级),1名; 3.招生就业处副处长(正科级),1名; 4.资产处副处长(正科级),1名; 二、选拔范围 全校符合条件的编制内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四、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选拔任职者除具备《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之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35岁以下年轻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3年以上工龄(截止2018年3月31日),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现任八级及以上职员2年以上;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基础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任职者要求具有与公共基础课程相关的教学经历和一定的管理能力,具备教师资格;人事处副处长(兼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任职者要求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教学经历,具备教师资格;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岗位任职者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资产处副处长岗位任职者应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3.特别优秀的中青年骨干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的,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五、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任保奎 副组长:刘兰明、王希忠、冯海明 成员:苗耀华、张春勇 其他成员: 1.基础教育学院教学副院长岗位:沈杰、王佼 2.人事处副处长(兼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岗位:王怀群 3.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岗位:贺继伟 4.资产处副处长岗位:王德利 六、工作程序与方法 (一)发布通知 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选拔通知。 (二)个人报名 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竞争上岗申报表》(附件),于4月2日17:00之前报党委组织部(如果岗位报名人选只有一人,则采取民主推荐的方式)。 (三)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竞争上岗资格条件者进行公示。 (四)公布答辩顺序 在全校范围公布竞争上岗公开答辩顺序。 (五)公开答辩与测评 学校组织竞聘答辩会,由学校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单位教职工代表(竞聘岗位所在的党总支教职工代表和参加竞聘者所在党总支的教职工代表等)根据竞聘答辩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答辩工作要求: 1.竞聘演讲时间为5分钟,答辩时间为3分钟。演讲内容为:①本人基本情况;②应聘该岗位的优势;③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 2.竞聘者须于公开答辩前一日12:00前将个人竞聘报告(PPT)提交至党委组织部,电话51511018,电子版发送到(zzb@bgy.edu.cn。) (五)确定考察对象 干部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竞聘答辩与测评结果,报学校党委,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进行公示。由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办公室组成联合考察组进行组织考察,并书面征求纪委意见。 (七)讨论决定 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 拟任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九)任职 学校发布任命文件,进行任前谈话,并按规定对新任职干部进行岗前公示。 |